4月15日至17日,总队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片区工作会分别在南充、绵阳和成都召开,总队黄勇总工程师、防火监督部监督管理处龚成处长、省消防协会杨庆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各片区支队分管防火工作的副支队长和防火处处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庆副秘书长首先通报了全省2014年以来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各片区支队与会人员逐一对本地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总结了工作经验、反映了存在问题、分析了问题原因、提出了工作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谋划。期间,黄勇总工程师仔细解答了各支队提出的问题,抽问了各地消防控制室统计数量,询问了各地培训人员占消防控制室数比重和相关执法情况,对各地政府购买社会消防公共服务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随后,龚成处长就进一步推进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全面落实目标计划、建立健全消防控制室台账、加强内外宣传和监督执法力度、保障社会消防培训经费、发展和稳定持证上岗人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黄勇总工程师指出,此次片区工作会是在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总队《2015年全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要点》精神,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专题调研的背景下,经总队两位首长同意召开的,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召开的效果很好。他指出,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了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但仍然存在各地认识上参差不齐、消防宣传和监督执法力度不够、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不到位、社会从业人员接受消防教育培训率不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差距大等问题。就如何推进全省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黄勇总工程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一项工作,是从源头上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整体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明确规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当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依法取得消防执业资格,必须持证上岗。《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也明确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各地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把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作为重要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着力培养消防工作“明白人”。二是要积极谋划组织,做好统筹推进。今年,省政府、部消防局、总队高度重视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从目前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推进力度还远远不够,各地要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强化工作统筹,制定工作规划,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为此,要加强消防机构内部人员的宣传力度,提高内部人员对培训鉴定工作的认识;要广开宣传渠道,提高社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认知程度;要在消防行政许可和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中树立强制见证意识,加大消防职业证书制度的监督执法和执行力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紧密结合日常防火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消防控制室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消防控制室台账,确保统计上报数据与实际数据相统一;要积极利用好开办的网络资源平台,将所有参加社会消防培训和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录入数据库并对外公开,通过“消防人才库”的形式免费向社会单位推送。三是要积极探索如何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今年部消防局要求四川总队专题研究和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工作,探索依托现有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村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各地要从服务项目设定、采购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以及培训机构、对象、教材、时间、标准等方面认真思考,积极探讨工作思路,提出可行性的工作方案,特别是成都、绵阳、南充要充分利用本地社会消防培训机构的资源,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培训服务供给。
会议结束后,各片区参会人员到社会培训学校进行了参观学习。期间,黄勇总工程师对学校的教学秩序、教学设施、教学质量进行了检查,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