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关单位及个人:
6月26日,应急管理部【2019】154号文规定:《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细化了职业方向、增加了考试难度、提高了报考要求。其中:(1)职业细化为两类,且不通用;(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持中级证书;(3)考试难度大大增加,更换新教材;(4)将加强监督执法力度;(5)2020年之前,报考取得的证书依然有效,且职业方向通用。
针对目前的政策变化,为了避免广大社会单位重复培训,我校对2019年下半年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等级及班次进行了调整:减少了初级班的班次,增加了中级班的班次,高级班的班次不变;同时缩短中级班的培训时间(与初级一致),减少中级班培训费用(与初级一致)。
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消防职业工种和级别
职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建设工程设计人员
级 别:初级、中级、高级
二.招生条件
根据《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人员、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工种的人员均需要持证上岗。
1. 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从事或准备从事消防相关工作。
2. 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从事消防相关工作6年以上;或者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连续从事消防工作2年以上。
3. 消防设施操作员—高级
取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相关专业名单见附件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员
从事消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等消防人员。
三.培训期次和时间
1. 具体培训期次:
成都新中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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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型 |
级别 |
期次 |
培训时间 |
消防设施操作员 |
初级 |
根据单位需要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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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
7月3日-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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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
7月9日-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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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
7月15日-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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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
7月26日-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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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
8月6日-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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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
8月22日-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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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期 |
9月2日-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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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
9月17日-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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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
10月8日-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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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
10月14日-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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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期 |
10月21日-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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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 |
11月1日-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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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 |
11月16日-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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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
11月27日-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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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 |
12月9日-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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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第3期 |
8月14日-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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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
11月8日-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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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人员培训 |
第2期 |
10月14日-10月18日 |
2. 电话报名
也可以采用电话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 (028—84887119)。
3. 现场报名
微信报名或者电话报名以后,仍需要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在培训班第一天到我校现场就行资料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报名人员填报信息资料应当真实有效,缴费时应严格按要求缴纳,备注栏信息应正确,若因信息不当,通讯方式有误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2. 因培训时间较长,参加培训时请带上足够的换洗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
3. 参训人员应提前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安排,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4.报名人员应当于报名当日完成各项报道手续,原则上逾期不予办理报到。
5. 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028—8488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