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四川首批“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颁证仪式在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大礼堂举行,100余名获得四川首批“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从业人员代表参加了颁证仪式。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傅兴全、防火部副部长喻平文,总队培训基地主任唐斌、政委徐亚化,省消防协会会长侯自强、副会长李勤,四川消防协会秘书长、四川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郭军等领导出席了颁证仪式。颁证仪式由省消防协会副会长李勤主持。
在颁证仪式上,郭军站长首先对四川首次开展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情况作了介绍。他说,2011年初,在省消防总队的指导下,我们精心筹建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四川站和兴蜀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中心,正式启动了消防职业资格鉴定和晋级培训工作。一年来,我们克服条件艰苦、经验欠缺等实际困难,从零开始,积极探索,努力工作,顺利举办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班八期,培训学员2615人,培训合格率达到了95%以上。去年10月,我们组织开展了全省首批消防职业技能鉴定,836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报名参加了鉴定,通过全国理论知识统考和操作技能鉴定两个科目的考试,最终735名同志考试合格,经公安部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依法取得了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鉴定通过率达到了87.9%。尤其值得我们欣慰的是,报名参加鉴定的836名同志中,参加过职业培训的人员为825人,鉴定合格732人,通过率为88.7%,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的成效极为明显。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消防工作的地位日益凸显,消防职业的前景必将更加美好。下一步,我们还将尽快开展中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晋级培训和鉴定,欢迎大家积极参加。
喻平文副部长在会上通报了2011年度四川鉴定站鉴定合格人员情况。他说,消防行业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技能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根本上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人才基础的重大举措。此次我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严密、执行标准严格、鉴定活动客观公正,得到了国家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充分肯定,也为我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标志着我省消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正式推行,也标志着我省消防技能人才成长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制化平台。它对于提升消防职业的社会地位、提高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火灾危害,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是社会单位安全管理、防火安全检查、控制室监控以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等工种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水平的合法凭证。凡从事上述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本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上述岗位的,属于违法,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今后,全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和引导全社会消防相关产业人员,积极主动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以尽快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努力夯实我省社会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水平。全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消防从业人员取证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加强对消防从业人员队伍的总体监督和管理,为合法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推动我省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快速、健康发展。
傅兴全副总队长在颁证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消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技能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根本上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人才基础的重大举措。他鼓励获证人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进一步抓好当前消防工作,全面提高我省社会化消防管理水平。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消防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同时也要依法保障持证上岗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人员合法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推动我省消防职业资格制度的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我省社会消防工作的职业化进程。
在颁证仪式上,与会领导为20名获证代表颁发了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